我們恐怕不能用經驗管理的“點線思維”的方式來分析“國家競爭與企業競爭的本質”,我們必須用科學管理之“理性思維”、“結構思維”和“系統思維”之方式來分析這個問題。盡管因為篇幅所限,我們這樣的分析會給人們過于理性不夠通俗生動甚至落地的印象(這種層面問題的理念落地,需要很大篇幅支撐),但至少我們須確保我們的分析是極為科學和嚴謹的。
一、國家競爭的本質
美國總統競爭力委員會認為:現代社會背景下的國家競爭力是在自由的、良好的市場條件下,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提供好的產品、好的服務,同時又能提高本國人民生活水平的能力。
從福布斯財富五百強企業的消漲,我們可以看出國力的強盛與衰弱過程。
自1989年的1家,1995年的3家,到2008年的26家,我們見證了中國國力20年大增長。
以此,我們可見,國家的競爭,本質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用日本一個學者的話就是“兩萬人對兩萬人”,也就是世界強國之間那兩萬最優秀的企業家之間的競爭。
難怪,1923年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就提出“美國的事業是企業”的著名論斷了。
二、企業競爭的本質
企業竟爭的本質是什么呢?
我們先看企業競爭的主體內涵:
從企業運營模塊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認為企業的競爭主要是企業戰略能力與企業執行能力之間的競爭;從企業素質或企業文化結構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認為是企業價值體系、制度能力、運營與管理技術、以及員工行為方式和習慣之間的競爭;從企業組織成員構成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認為,是企業整合運營者、結構型管理者、督導型管理者、專業執行者及助理執行者之間的競爭。
但無論我們從哪個角度科學闡述企業之間的競爭,有一點我們是很清楚的,那就是,企業之間的競爭從來不是單一模塊之間的競爭,而是整體與整體協同力之間的競爭,系統與系統之間的競爭。
也就是說,企業之間的競爭,是企業戰略與執行之協同整合能力之間的競爭;是企業價值體系、制度平臺、運營與管理技術、以及員工行為方式和習慣四個層面之協同整合能力之間的競爭;是企業整合運營者、結構型管理者、督導型管理者、專業執行者及助理執行者這五類成員之協同整合能力之間的競爭。無論從哪個角度來描述,其競爭力的達成,都決定于企業五類成員之協作能力與協作水平。所以,通俗一點說來,企業之間競爭的本質是團隊成員協作能力和協作水平之間的競爭。